广安爱众(600979)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担保业务,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担保业务管理。 (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担保业务的受理和 审批、评估和审批等实行岗位分离。 (三)严格控制和审批原则。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提供 担保,一般不向除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二章 组织职责及权限 第五条 股东会 (一)一般担保事项 (二)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关键术语解释 担保:系指公司按照法律制度或当事人约定,为保证 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而提 供的保证法律措施,包括公司为他人债务履行提供保证、 公司以自身资产为他人债务履行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行 为。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担保业务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1 — 1. 单笔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