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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迪智驱(301596)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 制度。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1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委员会决 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司相关的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