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迪智驱(3015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范性文件及《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公 开透明的原则,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成都瑞迪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