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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迪智驱(3015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重大事项,是指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