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股份(00267)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 組織架構 1. 本公司董事(「董事」)組成的董事會(「董事會」)議決成立 一個董事委員會,負責提名董事。該委員會將稱為提名委員會 (「委員會」),其成員、權限及職責詳見下文。 成員 會議次數 4. 委員會每年須至少舉行一次會議,並於委員會要求時舉行會議。 委員會主席或任何其他成員均可在彼等認為有需要時召開會議。 法定人數 5. 親身出席及通過電子方式舉行的委員會會議,法定人數應為兩名 委員會成員。 權限 6. 委員會直接向董事會負責。 - 1 - 2025 年 11 月 職責 - 2 - 2025 年 11 月 7. 委員會已獲董事會授權制定董事提名政策、訂立提名程序及甄選 及推薦董事候選人所採用的程序及準則,並考慮成員多元化以加 強董事會的績效及促進有效的決策。 8. 本公司將為委員會提供足夠資源,以履行其職責,而集團人力資 源部董事亦於有需要時提供意見予委員會。此外,在委員會認為 有需要時,可徵詢獨立專業意見,藉以履行其責任,有關支出由 本公司負責。 9. 委員會的職責包括: (a) 制定提名政策,提交董事會審議及批准並相應地實行; (b) 至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