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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高纤(600527) - 江南高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JNGXJNGX(SH:600527)2025-11-20 09: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致: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许航律师、梁立新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 司于2025年11月20日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1901会议 室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 地点、内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