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官(CEO)、总裁、 联席总裁、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会任命 的其他特定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025年11月修订)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