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 士的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与财务委员会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副主任委 员若干名协助主任委员承担相关职责。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负责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