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688297) - 中无人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 避公司决策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 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