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688297) - 中无人机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 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的办事机构。董事会办公室具 体负责公司治理政策理论研究和相关事务、筹备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为董事会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 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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