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航(6032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 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二) 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