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航(60326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决策效率和 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 议及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是战略委员会的当然人 选;此外,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