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航(60326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 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 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 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注册会计资格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 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人士。 第六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