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业 务规则及《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 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披露及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 作部门。 公司下属各部门、单位、控股子公司及能够对公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