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301216) -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证券代码:301216 |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 公告编号:2025-06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47 | 债券简称:万凯转债 | |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 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 作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请你们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 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万 凯新材料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