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30068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LONGSHINELONGSHINE(SZ:300682)2025-11-20 11:16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任期一致,均为 3 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