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扬(002434)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