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扬(002434)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常设决策机构,行使《公司章程》及股东会 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领导和制约。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并享有股东会另行赋予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其中至少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并由董事长担任董事会会议主席。董事长应当由公司董 事担任,并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七条 董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