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00294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者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者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 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具体范围详见《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规定的"重大事件"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各类交易行为及应 披露的其他重大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 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 合办事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 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五条 在获悉重大信息时,报告义务人应根据本制度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报告 义务,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