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 200 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 5 层 邮编:230022 传真:0551-65608051 电话:0551-65609815 1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 之法律意见书 (2024)承义法字第 00098-32 号 致: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司 慧、张亘、陈家伟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安孚科技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就上市公司通过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要约收购的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