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68806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 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的主体。 本制度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