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3008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IATIAT(SZ:300825)2025-11-21 10:3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 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 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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