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605488) -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 17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 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44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莱新材""发行人"或"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和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 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 进行了回复说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3、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