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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000783) -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薪酬和考核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立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提名委员 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选择程序,以及其薪酬与考核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和职责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 (一)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1.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