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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3007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以上申报数据视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深交所提交的将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委托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 深交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 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 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个交易日内;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十 七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 第一条 为规范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 管理程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