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30072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股东会仅选举或更换一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不适用累 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的提 名还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七条 候选人人选应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 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八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独立董事提名人还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 否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发表意见。 第十条 股东会对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