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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30072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交易与关联交易》")、《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公司与前款第(二)项所列主体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该 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 1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