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3007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1 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应参照 本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 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 差错的情形。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合规性,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差错的情形,对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