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30072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质量,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 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 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或 者已经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 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 信息的日常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