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30072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行为规范 2025 年 11 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一条 为了引导和规范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润禾高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相关 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 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 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