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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300727) -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 议事规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者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 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应尽快 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2025 年 11 月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 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特决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使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