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帆生物(3013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11月修订)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 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昊 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行 为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和现 代企业经营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