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3010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百诚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 1 名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并负责保管董事 会印章。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