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301096) -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Bio-SBio-S(SZ:301096)2025-11-21 11:32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含) 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主持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 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该委员会的协助单位,董事会秘书为战略发展 委员会的总协调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