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30109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Bio-SBio-S(SZ:301096)2025-11-21 11: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