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603232) -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丧失,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