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603232) -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负责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的独立董事可以自 行召集并推举一名独立董事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和通知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