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603232) -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