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603232) -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行为,加强公司内部信息管理,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 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 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