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00285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 务总监一名。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 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