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00093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1月)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冀中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 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 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