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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
JZEGJZEG(SZ:000937)2025-11-21 11:47

(一)依法议事的原则; (二)权责统一的原则; (三)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运作程序和决策行为,保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 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章程》,结合企业实际,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 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11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4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根据工作需要可 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议事原则: 1 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