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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JZEGJZEG(SZ:000937)2025-11-21 11:4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 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等。本细则所指董事是指本公司正副董事 长、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正副总经 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 名,非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1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和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