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000937) - 董事会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 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 制的咨询审议工作,对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在涉及企 业战略、运营、市场、财务和法律等风险领域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和建议。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为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 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审议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1 名。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