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000937)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1月)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投资决策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 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 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投资决 策、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ESG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 中应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