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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1月)
JZEGJZEG(SZ:000937)2025-11-21 11:47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资本运营部负责协调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 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 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进 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并同时向董事会提交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充分 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的审查与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与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