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000937)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工作,其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职责如下: (一)协调和组织实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在信息披露前 有权就披露信息有关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并根据公司债务融资工 具偿债能力的变化和公司经营情况的需要,取消或暂时停止该信 息披露,但不得违反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会对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 业信息披露规定的事项。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实施,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