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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JZEGJZEG(SZ:000937)2025-11-21 11:47

第七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 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 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财务快报、统计数据和其他需披露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 度的要求,对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信息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 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 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 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 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 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