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30045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 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 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 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对 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工作。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