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winner Technology (30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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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志科技: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Zheng Quan Ri Bao· 2025-11-21 14:42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Allwinner Technology, announced that as of the disclosure date, it has no overdue external guarantee matters, and all external guarantees are provided for its wholly-owned subsidiaries [2] Group 1 - The company has confirmed that there are no overdue external guarantees [2] - All external guarantees provided by the company are exclusively for its wholly-owned subsidiaries [2]
全志科技(3004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具有下列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及股权事务等工作 3 年以 上;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 人品质、职业道德和诚信记录,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 行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请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领导的证 券事务管理部门,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
全志科技(30045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 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 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全志科技(300458)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珠海全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 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协助总 经理工作。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六条 总经理 ...
全志科技(30045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 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 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 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对 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工作。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
全志科技(30045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合 理、谨慎、客观。 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作出上述保证的,应当在公 ...
全志科技(300458)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 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 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 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 掉期、利率期权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操作,未经公司同意,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 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
全志科技(300458)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 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四)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五)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 ...
全志科技(300458)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保密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监管及信息 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 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 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 会办公室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 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 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 ...
全志科技(30045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1:4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 50%且其他股东不是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 ...